3月11日,教育部召开视频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周密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和复试办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
会议要求,要加强复试和调剂工作组织管理。各招生单位要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采取现场复试的,要提前制定复试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不必要环节,防止人员聚集。采取远程复试的,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完善“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作弊。要强化复试试题管理,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命制好充足试题,并严防试题外泄;严厉打击各类考试作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择优录取。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及拟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工作安排、调剂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拟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考生充分知晓。积极创造条件,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同日,教育部发布了《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将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底左右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作者:焦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