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所
 首页 | 部门简介 | 高教信息 | 高教动态 | 法规政策 | 通知公告 |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延边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新闻   国内外高教新闻   正文
热门排行

西方高等教育质量观及评估综述:刘 尧


2007-09-21 阅读次数:

西方高等教育质量观及评估综述
刘 尧
高等教育质量一个存在争议的概念 从高等教育质量概念表述的变化来看,高等教育质量概念在许多西方学者的认识中如同高等教育概念本身一样是存在争议的。
高等教育质量:多种衡量的标准 从西方学者对高等教育质量认识的变化来看,西方国家衡量高等教育质量一般依据如下几个标准进行:①以“卓越”或“一流”为标准;②合适的目标;③满足高等学校内外顾客的要求;④持续的质量改进;⑤无法捉摸;⑥价值增殖;⑦多样化;⑧效益和效率。
西方高等教育质量观 高等教育质量观的核心是:由谁来确定高等教育发展目标,由什么样的标准来检验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该目标实现对社会各方面的意义。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质量观,反之亦然。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不管高等学校认为学生的质量有多么高,但最终检验的用人单位,即只有满足顾客需要的高等教育才是高质量的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发展观大致有以下四种:一是市场观,即认为高等教育是一个特殊的生产过程;二是研究观,即认为高等教育是未来研究工作生涯的训练,高等教育质量的高低不是表现在学生的学习成绩上,而是表现在学校教学人员的研究水平上;三是管理观,即认为高等教育是一种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的教育,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管理的效率应该是高等教育质量的特征之一,要用管理的效率(学校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的数量)来衡量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四是生涯观,即认为高等教育是拓展生活机遇的教育。不同国家、不同个体和不同时期对质量的看法是不同的,但质量作为对事物、产品或工作优劣程度的评估概念,它的存在应该保证高等学校系统无论从一种经济的、政治的观点,还是从顾客的观点,都要在一种满意的方式下运作。
(一)美国:非官方独立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国家,早在1817年,纽约州就有大学评议会。今天,美国已形成系统完整的评估制度,并趋于法制化、社会化。到目前为止,得到美国教育部认可的除六个地区评估机构外,还包括近60个学科的70余个专业评估机构。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利用其评估结果向公众展示学校的绩效,以期向公众合作基金提供者(如政府、学生和工业界)负责,促进高等教育的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使高等教育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过程,是美联邦逐步加强对高等教育质量控制的过程,评估机构在美国政府和大学之间的作用是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作为美国政府和大学之间的联结点的评估机构是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运行的产物。在美国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系中,评估机构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左右着学校的前途命运,真正对大学起到了社会监督、质量保障作用;同时也维护了政府的形象,缓解了政府直接干预大学的压力,为大学保有主权奠定了学术基础。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是世界各国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典范,其多年运作的成功历史得到了世人的公认。
(二)英国:政府与民间多元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英国具有大学自治和重视质量的传统。英国大学对质量的关注可以追溯到1832年达勒姆大学建立伊始。虽然绝大多数高等学校由国家资助,但大学自治的理念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使英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呈现出明显的多元评估特征,主要由质量控制、质量审核、质量评估、社会评估四个部分组成。英国采取了三级两元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三级体系是:高等学校自己负责其“课程质量控制”;高等教育质量委员会负责高等教育体系的“质量审计”,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结果的“质量审计”,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结果的“质量评估”。两元为审计与评估分立,审计针对整个学校的办学效率,而对教育效果考虑较少;评估以学科为单位,重在质量而非效率。英国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机构有院校的内部评估机构和独立于政府的外部质量保证局组成。
(三)北欧:居于英美之间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北欧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是居于英美之间的中间方式。政府虽然通过委托方式,将高等教育评估交于中介组织,但政府在质量评估中的作用十分明显。而这一以政府指导、由专业团体实施的北欧高等教育评估方式,目的就是要能够在高等教育的内部需求与外部需求之间求得相对平衡。平衡的一端是大学有建立校内质量保证系统的需求;而另一端则是使外部势力渗透大学校园合法化。
(四)法国:中央集权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法国是高度中央集权制的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控制。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①国家高等教育研究委员会。法国大学的学位证书既可由国家授予,也可由各个大学授予。前一种学位证书,只授予进入公共服务部门的雇员。但大学授予国家学位证书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严格监督。②国家评估委员会。国家评估委员会1984年由法兰西共和国总统正式宣布设计,1985年开始运作。该委员会对法国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综合性的整体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以提高其活动的有效性。作为相对独立的国家行政权力机构,该委员会一方面独立于政府,保持超党派性质,报告直接呈送共和国总统;另一方面,也独立于所要评估的高等教育机构,其评估活动旨在加强学校的自治和基础,增进学校的责任。委员会应邀进行的评估主要有三种:院校制度的评估、学科评估和法国高等教育状况的总体评估。③其他机构。法国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其他机构还有:国家工程师职称委员会,它主要负责工程研究类评估,发挥某种间接责任;学校授予委员会,它在教育部高等教育理事会范围内,审定研究生课程并授予相应的学位;大学理事会,它具有制定学术规划,确定国家水平和为所有大学补充和促进学术人员发展等功能;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它是确定四年研究合同,对教育部研究基金进行分配的关键机构。
(五)日本:政府与民间协作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
战后日本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在美国影响下形成的,但与美国有所不同,采取的是合格鉴定与水平鉴定(办学质量评估则由民间组织进行)相分离的评估制度,一直沿袭至今。日本文部省成立教育标准委员会和若干学科分委员会,负责审查新开办的大学,后报文部省批准,其审查过程十分严格。一旦批准建校,则每隔7—10年,派一视察小组实地调查并提出咨询意见。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日本一些全国性的自发组织,也联合开展一些校际间的教学评估、科研评估、研究生评估等单项评估活动。日本社会各界(新闻界、社团等)还以培养出多少名人、有多少专家、水平如何等来定性评估各大学的教育质量,这样名牌、一流大学概念就逐步形成,相应这些大学的毕业生在就业、薪金、升级等方面都获得优先,无形中产生了一种新的评估标准。
摘自《国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动态》2007年第11、12期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吉林省教育科学院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延边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版权所有 电子邮件:ydgjs@ybu.edu.cn
联系电话:0433-2733823;2732205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