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订管理办法 探索性科研项目将宽容失败
昨天(9月26日),教育部对外发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新的办法加大了对项目验收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力度,滥用科研经费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和领导者的责任。与此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首次出现在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中。
新的管理办法要求,凡是项目未按期完成,或完成后未结题验收的,取消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格,并将视情况核减所在学校(地方及部门)申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数量,同时记录信誉档案。修订后的办法第一次提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即对某些探索性强的基础研究项目,因与预期不符难以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可予以调整或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