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制度链、规范选聘链、夯实培养链、做强发展链、优化考评链,深入推进新时代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辅导员队伍。
健全制度链,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辅导员队伍建设全过程,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校院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党政工作要点,专题研究部署,与教师队伍、管理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确保辅导员队伍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辅导员岗位管理与考核办法、“最佳辅导员”评选办法、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创新提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和辅导员的10项工作要求,确保辅导员队伍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强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学工例会”“安全稳定月度研判”“学生心理危机情况月度研判”“学生宿舍预警”“周报告”“日报告”等辅导员工作研判预警机制,不断完善辅导员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周点名、理论宣讲、谈心谈话、值班值守等日常工作制度,提升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规范选聘链,选齐配强队伍。一是严格遴选。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秉承“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人事、组织、学工、纪检、院(系)党组织等单位协同开展选聘工作,综合考察与辅导员岗位职责相匹配的政治能力、职业素养、知识结构、身心修养,严把“入口关”、建好“蓄水池”。二是优化结构。拓展辅导员选聘渠道,有针对性地在新进专任教师、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中选拔兼职辅导员,持续优化辅导员队伍民族、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不断扩充、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量。三是规范配备。进一步明确辅导员岗位职责,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原则,根据学校生源性别、学科专业等实际,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配备“一站式”学生社区辅导员、新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夯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基础。
夯实培养链,搭建干事平台。一是突出系统性。面向新入职辅导员和初、中、高级辅导员,建立“多层次、模块化、全覆盖”的辅导员培训体系,设立辅导员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岗前培训、学工论坛、骨干研讨班、辅导员沙龙、素质训练营等,落实专职辅导员每年不少于16学时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以及新入职辅导员不少于40学时岗前培训要求。二是突出针对性。坚持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突出辅导员政治能力和心理疏导、就业指导、数字思政等育人能力提升。聘请优秀骨干辅导员担任年轻辅导员职业发展成长导师,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德育1学分”要求,组织辅导员结合个人专业方向开设德育实践课程,提升辅导员德育能力。三是突出实效性。依托“一站式”学生社区、数字思政展示体验中心、劳动教育基地等,强化沉浸式、交互式实践体验。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建设1个省级和9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要求辅导员100%加入工作室,围绕心理健康、生命教育、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网络思政等培育辅导员骨干力量。支持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参加海外研修项目,选派优秀辅导员到国家部委、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挂职锻炼。
做强发展链,畅通成长渠道。一是落实职称评聘。专职辅导员按照教师系列评聘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职称,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制定专职辅导员职称晋升实施细则,把学生工作业绩和思政育人实效作为岗位评聘的主要标准,建立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绩和成果积分制度。二是拓展发展空间。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注重从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党政管理干部,促进专职辅导员队伍与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队伍之间的交流,将至少具备1年学生工作经历作为选聘分管学生工作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搭建成长平台。依托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长安大学)、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培育基地、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学生教育与发展研究中心等平台,推进有潜质的辅导员不断向专家型成长。近年来,学校承担教育部专项委托任务4项、专题培训3场,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2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库1项,辅导员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8部,获省部级以上课题40余项。
优化考评链,加强条件保障。一是完善考评。建立健全辅导员考评机制,坚持师德师风高线标准和底线要求,以辅导员带班、“一站式”学生社区工作等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为基准,构建包括学生工作部门业务考核、院(系)日常管理考核和学生满意度评价在内的考核体系。二是深化督导。建立学生工作落实与督导机制,推动各院(系)将学生工作作为二级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加强学生工作过程与结果的统筹管理。建立学校党政负责同志、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联系辅导员机制,实现院(系)党政负责同志每年与辅导员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强化激励。创新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方式,综合考虑辅导员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按月进行等级评价和津贴发放。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以“最佳辅导员”评选、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为抓手,持续推进榜样示范引领。学校近年获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骨干训练营“特别表现”奖、陕西省十佳辅导员等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