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型大学组织结构的分析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大学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拓展,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大学之间的竞争亦进一步加剧,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其核心是重新思考大学的组织结构及具体的管理模式。
不同性质的大学组织会有不同的组织结构与类型,研究性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组织结构应该是有差别的。本文将结合我校实际,重点分析教学研究型大学组织结构,为确定我校组织结构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大学组织结构现状分析
1、组织构成的双元性
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和科层制管理的影响,高校成了政府的附属物,高校管理模式机关化,陷入了管理科层化的误区,组织构成呈一元化趋势。高校的决策管理往往以行政权力为中心,学校中的一切事务都由行政权力决策管理,突出表现在大学官本位现象严重,即大学在内部管理上主要沿袭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校长领导院(处)长,院(处)长领导系主任(所长),系主任(所长)领导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指挥教师;大学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套用政府机关行政级别,实行长官负责制,一级管一级,隶属关系清晰,建构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层级分明的组织结构。人们戏称,中国大学是厅级干部“一走廊”,处级干部“一会堂”,科级干部“一操场”。这就是我国现在大学普遍的组织人事架构,致使官满为患,官本位意识得到空前强化,大学里许多优秀学者对行政权力趋之若鹜,与之伴随的是学术带头人官僚化和官僚学术带头人化的现象比比皆是。随着大学走出象牙塔后其职能的逐步世俗化和多元化,大学规模日益扩大、行政管理工作日趋繁重,大学行政管理异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大学学术权力慢慢隐退并淹没在行政权力的汪洋大海中,或者说,由于行政官员学者化,造成形式上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一体化,实质上是官学不分,导致学术权力虚化并在许多层面上已被行政权力所替代,进而出现了人心浮躁、人浮于事,学术泡沫、效率低下,学术权力虚化、行政权力独尊的怪象。
2、组织层次的扁平化
我国普通高校的学术结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学校-学院-学系”型,即把原来的系升格为学院,把原来的专业教研室升格为学系,取消了专业教研室建制;二是“学校-学系-研究所(室)”型,把原来的“专业教研室”改为研究所(室),加强了相关的学科研究,便于基层组织已独立的身份、资格开展科学研究 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三是“学校-学院-学系-专业教研室”型,这是一种四个层次的结构类型。学系升格合并为学院后,仍然保留了学系与专业教研室的建制;四是“学校-学部/学系/研究所-研究室(所)/专业教研室”型,学校下属学院,学系及研究所并存;五是“学校-学系-学科”型,即用学科代替了传统的学系及专业,以学科作为基层教学研究单位;六是“学校-学院-专业”型,这种类型取消了学系这一层次,在学院之下直接设立专业研究室或教研室;七是“学校-学部-学院”型,以几个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组成学部,在学部下再设立学院。
组织层次的扁平化要求大学组织层次不宜超过三级,在建立学院制的高校,要取消教研室建制,原教研室的性质与功能上移至学系。大学的学术研究需要给予大学教师一个自由宽松的气氛、灵活多样的组织设置,充分授权的工作环境。只有扁平化的组织,才有利于信息的沟通、团队的建立、工作的创新,使教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3、组织结构的矩阵形
矩阵结构是一种既有纵向分工又有横向跨各个职能部门联系的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为了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协作,把组织管理中的“垂直”联系和“水平”联系结合起来,既讲分工又重视协作。其具体做法是从组织的垂直领导系统中,从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临时的或是长期的任务小组(T小组),这种任务小组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
大学学术组织是一个典型的矩阵结构。从人员来说,大学教师既归属于某一学科,又归属于某一特定的大学或学院。从机构设置来说,纵向有校、院、系等划分,横向有各种研究所、研究中心、课题组、项目组等,形成多重矩阵结构。从内容来分,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矩阵形表现为教学矩阵、科研矩阵、管理矩阵等类型。教学矩阵是学校组织各个系就某一个问题进行教学,学生可以在这种临时的教学组织中听到不同学者从不同学科对同一问题的研究成果。科研矩阵是指横向以课题为中心,纵向以各系所有关人员为课题的解决而临时组成的跨学科的研究小组或攻关小组。管理矩阵是因某一特殊管理问题而成立的涉及各个中层管理职能部门的临时矩阵结构。在西方大学,组织的矩阵形非常普遍,例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有跨学科的科研小组3000多个。
大学学术组织的矩阵形要求大学成立更多的科研、教学服务等矩阵组织,如各种研究机构、课题攻关小组。大学的教学科研组织是一种网状、块状结构,与行政组织的“金字塔”式的结构不同,他们变化较快、生命周期短。大学组织要容纳各种组织的异构和变迁,而不是把它纳入到学校行政组织框架中去,强调行政级别,强调服从、等级、规范等行政组织的管理属性。矩阵组织因其高度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与大学学术组织的性质和功能相吻合。
4、组织权力的分散化
随着组织的双元性、扁平化、矩阵性,组织权力也出现分权的特点。分权有垂直分权和水平分权之分。垂直分权在大学学术组织中主要涉及校院系三级组织的权力分配,包括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在各级组织中的分配。对此,要扩大学院管理权力,实行学院制管理,加大基层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除了垂直分权外,还存在水平分权,这指专家和各类人员组成任务小组或项目小组共同参与决策。在大学,学术基层组织是以创造、创新为主,故需要的是互相合作攻关和互相协调,而不适合采用管理标准化。因此,需要把权力分给基层组织的专家,包括学科规划、经费、资源,日常管理与运作等方面的权力。
二、教学研究型大学组织结构分析
教学研究型大学是介于研究型大学与教学型大学的中间层次或过度层次。目前,学术界和理论界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但有一点认识是共同的,那就是学科的发展水平是评价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共同标准。90年代初,国家教育部在审批是否具备申报成立研究生院的资格时,要求拥有15-20个博士点,50-60个硕士点,研究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如果说,拥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就是研究性大学的话,那么,这个标准是研究型大学的最低标准,同时,也是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最高发展目标。按其标准,我校应属于教学研究型大学。同时,我校在“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努力将延边大学建设成国外有一定影响,国内有重要地位,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为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1、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基本特点
一是教学研究型大学强调教学与科研并重。在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型的过程中,首先,突出和强调的是科学研究工作在学校上层次和上水平中的地位。以争取科研项目为目标,通过科研任务来整合科研资源,集聚科研力量,从而带动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其次,通过各种政策来引导学科建设,以增强学科建设的意识。最后,通过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从而获得学位点的授予权,带动了学位点的建设。因此,强调教学与科研并重是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共同特点。
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1996年关于5种类型的大学教授的各类工作负荷的统计显示:不同层次的大学教授在教学、科研(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负荷的比例是不同的(如表3、图4所示)。如在各类大学中,教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的负荷比例略有差别,研究型大学占45%;而社区二年制学院则高达70%。这些教学工作的差别还在于研究型大学的教授的教学对象是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主,而一般大学则以本科生或专科生为主。而工作负荷比例差别最大的是科研(学术研究),研究型大学的教授科研工作负荷的比例高达31%;而社区二年制的学院仅为4.7%,前者是后者的7倍之多。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授的科研工作负荷是拥有硕士授予权的大学(教学型大学)的1倍。在我国,多数研究型大学集中在国家教育部所属的重点大学,而多数教学研究型则集中在省属的重点大学,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教学研究型大学科研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成为地方科技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表1 美国大学教授各类工作负荷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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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大学% |
博士学位授予大学(%) |
硕士学位授予
大学(%) |
学士学位授予
大学(%) |
社区二年制
学院(%) |
教学 |
45.2 |
53.2 |
61.1 |
64.8 |
70.1 |
学术研究 |
31.0 |
23.3 |
13.6 |
9.6 |
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