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广大高教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十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本次评奖活动获奖面高,评审费用低,望全校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员均可参加。参评成果应是2005年7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奖励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参考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三、奖励类别和等级
本次评选分设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40%-50%。
四、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可自行复印),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主笔、第一作者申报。报名者每篇论文交纳40元评审费,每部著作交纳评审费70元。
五、申报时间
5月10日~5月19日。吉林省高教学会将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于6月份公布。申报材料报延边大学高教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2733451
办公室在办公楼一楼107室。
延边大学高教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07年5月16日